为响应《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助推我院各专业青年教师成长,学院拟设立“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青年团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青年团队培养计划”),面向全院青年教师,尤其鼓励语言文学类青年教师申报该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则
1、青年团队培养计划是以合作研究方式,对有共同研究趋向、具备形成研究集体条件团体进行项目资助,每年对申请团队支持3万元,连续支持3年,学院每年支持2-3个团队。
2、青年团队培养计划旨在通过资助特色鲜明、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青年科研群体联合开展研究,培育形成学院的科研青年中坚力量,提升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质量和学术创新能力。
3、每个青年团队一般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数名团队成员组成;项目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要求跨学科组成。
4、青年团队培养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支持。
二、团队成员条件
(一)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
1、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为我院教师,不超过40周岁;具有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2、每位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只能参加一个青年团队项目。
(二)其他要求
1、以学科交叉、培育人才、产出学术成果为导向,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
2、团队依据自身研究项目,确定一名指导教授予以指导辅助,指导教授需为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学术科研经历。
3、项目负责人与团队成员有较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项目的指导与研究工作。
三、研究任务要求
1、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积极推动项目研究,与团队成员自拟课题并撰写论证报告,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2、青年团队每年发表2篇及以上CSSCI期刊学术论文。
3、青年团队受资助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时提交一份书稿,由学院另行资助公开出版。
四、申报评审
1、青年团队项目依托学院院系、专业申报。团队填写《青年团队培养计划申请书》,并于每年6月前递交,院学术委员会将于6月底集中评审。
2、评审分为三个阶段: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与立项,均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
3、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青年团队进行3-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青年团队培养项目予以立项。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东北亚学院对该青年团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2019年9月13日 东北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