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学院全体同学:
为保证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院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公开选聘2019级新生辅导员助理5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新生辅导员助理是迎新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新生入学顺利适应大学生活的重要保障。辅导员助理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朋辈咨询、学习顾问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心理等具体问题。
二、选聘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朝鲜语专业以2018级为主,日语专业以2018级、2017级为主,国政专业以2018级为主,2016级9、10月份时间充裕的同学也可报名)。
三、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现象。
2.热爱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日常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能较好的指导新生开展各项工作。
3.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4.学年绩点达到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
5.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主要负责人等)将优先考虑。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2019级新生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由班级汇总后将班级报名表压缩包发送至63632929@qq.com,截止时间为7月8日晚8点。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新生辅导员助理工作的认识,2分钟)、现场答辩(必答题或评委提问,3分钟)等方式。团委老师将根据应聘者面试以及日常表现情况,确定新生辅导员助理名单。
2.面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已离校同学可采取视频面试。
五、聘期、考评及其他
1.正式聘用人员的安排将结合专业由学院团委统一调配管理,并颁发《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辅导员助理聘书》,聘期为1学期;
2.辅导员助理在聘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可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3.聘期结束后经学院考核优秀者可授予“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并颁发《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证书》。如另有需要,学院也可按本人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共青团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