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1、复试要求:要求用韩文写作攻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A4三页)。
参加复试人员应向复试小组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1)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30分)
(2)考生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40分)
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录取成绩名次排名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
(初试专业课一成绩 + 初试专业课二成绩)÷2×50% + 复试成绩×50%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