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选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东北亚学院具体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以及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推荐免试 研究生计划 |
055112 |
朝鲜语口译 |
14 |
030206 |
国际政治 |
3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4 |
020105 |
世界经济 |
2 |
060300 |
世界史 |
1 |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程序
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报名流程,详见《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三、招录程序
1.9月21日-22日,东北亚学院将根据推免预报名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请已申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9月25日,各专业进行复试,以线下现场考核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9月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根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择优录取,发布拟录取通知。
4.9月29日,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复试方案和录取办法
详见附件1。
五、其他
1.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院考场规则,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山东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为准。
6.咨询方式:刘老师、孟老师 0631-5687282,邮箱 lccabj@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