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招生机制开展招生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东北亚学院具体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以及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 |
055112 |
朝鲜语口译 |
15 |
030206 |
国际政治 |
3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3 |
020105 |
世界经济 |
2 |
备注:此计划包含夏令营学生 |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述;
5.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7.获奖证书;
8.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9.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10.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
参加复试考生提交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申请专业-推免申请材料”形式,于9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lccabj@sdu.edu.cn。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录程序
1.9月17日,东北亚学院将根据夏令营复试与推免预报名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在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请已申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9月20日17:00前,请需复试考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3. 9月23日-24日左右,各专业进行复试,以线上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线上复试将提前安排一对一设备测试。
4.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9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根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择优录取,发布拟录取通知。
6.9月28日,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五、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方案和录取办法
详见附件4。
七、其他
1.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山东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5.咨询方式:刘老师、孟老师 0631-5687282,邮箱 lccabj@sdu.edu.cn。
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
二○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